根据我国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,非婚生育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,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。
《婚姻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“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,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。”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权利,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,办理准生证、出生证明流程无异,只是上户口手续有些不同。
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》规定:政策外生育、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,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《出生医学证明+》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、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,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,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。
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,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。